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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第2/13页)
庆、威楚、大理、永昌(治今云南保山)为主,东至普安、曲靖,北至丽江,南及元江。他们多居住在坝区,以农耕为生,有水田,称五亩为“一双”,种植麻麦蔬果。其农业经济与汉人颇接近,所以元代入滇的汉人,认他们为“汉之遗裔”。尤其是城镇或其附近地区的白人,在与汉族交往中风俗逐渐接近汉族。到明朝,“近城汉、焚人风俗”已经没有太大的差别了。中庆晋宁的元代白人王惠临终时遗训子孙,“忠孝丧礼完全遵照古风(这里的“古风”其实是指汉人风俗),不要追随焚俗”。这个例子既说明受汉文化影响较深的白人对汉地仪文之制的仰慕,同时也说明当时流行的“焚俗”毕竟还保持着若干固有特点。在写成于元代的《云南志略》中,李京这样描写当时白人风俗:男女首戴“次工”,制如中原渔人之蒲笠,差大;编竹为之,复以黑毡。亲旧虽久别,无拜跪,唯取“次工”以为馈。男子披毡椎髻。妇人不施粉脂,酥泽其发,青纱分编,绕首盘系,裹以攒顶黑巾。耳金环,象牙缠臂。衣绣方幅。以半身细毡为上服。处子孀妇(即未嫁女子和寡妇),出入无禁。少年弟子,号曰妙子。暮夜游行(晚上出来闲游走动),或吹芦笙,或作歌曲。声韵之中,皆寄情意。情通私耦,然后成婚。居室多为回檐,如殿制。食贵生,如猪、牛、鸡、鱼,皆生醢之(意即把猪牛鸡鱼等肉生剁成肉酱),和以蒜泥而食。每岁以腊月二十四祀祖,如中州上冢之礼。六月二十四,通夕以高竿缚火炬照天,小儿各持松明火,相烧为戏,谓之驱禳(禳即灾)。佛教甚盛。戒律精严者名得道,俗甚重之;有家室者名师僧。教童子,多读佛书,少知六经者。段氏而上,选官置吏皆出此。民俗家无贫富,皆有佛堂,旦夕击鼓恭礼,少长手不释念珠。一岁之中,斋戒几半。诸种蛮夷,不知事神佛,唯白人事佛甚谨。……其俊秀者,颇能书,有晋人笔意。……市井谓之街子,午前聚集,抵暮而罢。交易用棋子,俗呼作见八。以一为庄,四庄为手,四手为苗,五苗为索。人死,俗尸束缚令坐(即将尸体缚束成端坐的姿势),棺如方柜,击铜鼓送丧,以剪发为孝,哭声如歌而不哀。既焚,盛骨而葬。……其贵人被服,近年虽略从汉制,其他亦自如也。 ??上引史文中提到白人在旧历六月二十四日晚缚火炬照天、持松明相烧驱灾,就是至今仍在白族和西南其他少数民族中流行的火把节。 ??白人的语言,按现代语言学分类属于藏缅语族彝语支。从汉魏至元代,白蛮的语言中吸收了大量汉语借词。唐朝人说,在西南诸部中“言语音,白蛮最正”,大概就因为白语中有一部分名词能与汉语的相应词汇相通。李京说,白人语穿衣曰衣衣,吃饭曰咽羹茹,樵采曰拆薪,帛曰幕,酒曰尊,鞍曰悼泥,墙曰砖垣,等等。白语基本语汇大量吸收汉语借词,应当是白人在社会生活中间长期使用双语的结果。从大理国后期开始,白人利用汉字和在汉字基础上稍加创造的一部分新方块字来记录他们的书面语,形成所谓焚文。在元代中后期,焚文在云南地区已相当流行。焚文中的自造新字比例并不大。焚文所使用的汉字,虽有一部分类似表音符号,纯粹用来记录白语词汇的发音,但绝大部分仍同时保留了汉字原来的字音和字义。因此,焚文与其说是白语的书面形式,或许不如说更像是一种俗体的汉语书面语。 ??罗罗即“乌蛮”,是现代彝族的先民。元时乌蛮各部仍多有各自的部名,罗罗则是对他们的统称。南诏时乌蛮七部中有“鹿卢蛮”,当即罗罗一名的来源。蒙古人又在这个名称之后加上复数后缀,汉语音译为罗罗斯,用来专指集中居住在今四川凉山和西昌的罗罗人。元置宣慰司于其地,称罗罗斯宣慰司。乌蒙、乌撒也是罗罗人集中居住的地区。此外,罗罗的分布还遍及云南大部分地方,多与诸族杂居。他们或耕或牧,农业经济大体处于刀耕火种阶段。李京说:男子椎髻,摘去须髯,或髡其发。左右佩双刀,喜斗好杀,……以轻死为勇。马贵折尾,鞍无,剜木为镫,状如鱼口,微容足趾。妇人披发,衣布衣,贵者锦镓,贱者披羊皮。乘马并足横坐。室女(指未出嫁的姑娘)耳穿大环,剪发齐眉,裙不过膝。男女无贵贱皆披毡跣足。……虽贵,床无缛,松花铺地。……有疾不识医药,惟用男巫,号大奚婆。以鸡骨占吉凶,酋长左右斯须不可阙,事无巨细皆决之。……每岁以腊月春节,竖长竿,横设一木,左右各坐一人,以互相起落为戏。 ??金齿、百夷都是今傣族先民。其俗尚以金银、漆等涂饰牙齿,所以很古以来就被称为金齿、银齿、黑齿等。元代的回回人和蒙古人用波斯语zar-dandan称他们,也是金齿的意思。元以后,这种以金饰齿的俗尚在有些百夷部落中演变为死后用金箔镶二齿而后葬。金齿并不是他们的古代风景画鉴赏自称,而是他族的外称。唐代汉文记载中有裳魔,明代有歹摩,都是“傣勐”一音的不同写音形式,这才是金齿百夷的自称。李京说,“西南之蛮,白夷(即百夷)最盛。北接吐蕃,南抵交趾”。行省的西南及东南边地是他们的主要